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 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2021年12月27日,全国乡村振兴局长会议在京召开。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焕鑫出席会议并讲话。
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
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脱贫攻坚的伟大成就,极大增强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极大增强了全党全国人民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来之不易,必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绝不能出现这边宣布全面脱贫,那边又出现规模性返贫。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巩固脱贫成果,强调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
刚刚过去的2021年,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健全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加强脱贫劳动力就业帮扶,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在西部10个省(区、市)确定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并出台14个方面政策倾斜支持,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因灾返贫致贫风险,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住、拓展好,绝非易事,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抓紧抓实。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党中央强调,要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具有十分特殊的重要意义。各级乡村振兴部门和脱贫地区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不懈抓好工作落实,绝不能因为工作不到位出现返贫和新的致贫,绝不能脱贫成果没巩固住、去搞锦上添花的东西。做好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要继续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即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具体要抓好七项工作。
第一,抓牢“两个环节”,即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切实做到精准监测、精准帮扶。监测环节,各地要因地制宜建立监测标准年度调整机制,对监测对象不设规模限制,进一步简化识别程序,确保及早发现、应纳尽纳;帮扶环节,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精准施策,确保有人管、管到位;退出环节,严格把握退出标准,规范退出程序,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国家层面将印发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指南,对监测对象、退出标准、动态清零等统一规范,各地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统一思想。要进一步完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平台,提升数字化管理能力。
第二,抓住“两个关键”,即产业和就业。产业发展方面,这项工作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乡村振兴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着力发展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逐步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净收入比重。落实好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用地政策,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出贡献。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要进一步提高,在2021年已达到50%的基础上,2022年力争再增加5个百分点,达到55%,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强化龙头带动,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各地要因地制宜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带动脱贫人口就业较多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发展。加强农产品加工流通设施等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现共建、共用、共管。支持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科技人员、乡土人才在脱贫地区创新创业。继续用好小额信贷政策,组织实施好到户类产业帮扶项目。就业帮扶方面,要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着力稳住脱贫人口就业规模,力争有所增加。要压实各地责任,国家乡村振兴局将把2022年就业任务分解到省,作为2022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重要内容。要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把跨省务工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作为2022年东西部协作协议的重要指标,纳入2022年东西部协作成效评价内容。要促进就地就近就业,中西部地区要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探索开展省内劳务协作;乡村公益岗位聘用脱贫人口数量要稳中有增,同时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帮扶车间要明确脱贫人口就业比重,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解决好搬迁脱贫家庭零就业问题。要加大支持力度,继续安排衔接资金支持东部地区用于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落实好就业帮扶各类补助政策,延续支持帮扶车间发展优惠政策,探索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解决订单不足问题。
第三,抓细“两个重点”,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坚中之坚,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补齐的区域短板。2022年要参照打赢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的做法,组织编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各层级都要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统筹整合资源,打出政策组合拳,集中力量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国家层面将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选派科技特派团,实行产业技术顾问制度,有计划开展教育、医疗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并建立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监测评价机制。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积极配合、抓好落实。搬迁群众是防止规模性返贫的特殊群体,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后扶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举措。中央明确,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乡村振兴局双牵头。乡村振兴部门要主动作为,着力推动解决安置区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管理跟不上、群众办事“两头跑”等问题,探索解决人口自然增长、生活成本增加等新问题的思路和办法,促进搬迁脱贫人口稳得住、能融入。
第四,盯紧“两个风险点”,即医疗保障和饮水安全。这两项指标是衡量脱贫人口是否稳定脱贫的核心指标,直接关系脱贫攻坚成果是否巩固,是当前各方面普遍关注的风险点。医疗保障方面,各地都制定了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的政策措施,但部分地区一刀切取消了脱贫人口医保资助政策,有的没有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参保资助范围,基层担心脱贫户“脱保”而引发返贫,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从调研情况看,云南、贵州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全部纳入参保资助范围,过渡期内对脱贫人口参保资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实行逐步退坡的做法很好,各地要充分学习借鉴。要持续跟踪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参保和医保政策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医保等部门反映,推动解决。同时,要继续配合有关方面解决个别地方存在的不切实际的过度保障问题。饮水安全方面,一些地方投入不足,新建供水设施资金难以保障,一些地方受气候变化影响供水缺乏保障,一些地方供水工程管护不到位、保障程度不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三分靠建设,七分靠管护。下一步,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和管护。建设上,要强化全程质量管控,严把产品质量关、施工质量关、竣工验收关,确保质量过硬。管护上,要用好衔接资金,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护机制。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开发护水员等公益岗位,加强日常巡检和设备维修,确保工程持续发挥作用。
第五,抓实“两个基础”,即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和扶贫项目资产。据统计,全国75%以上的农村集体资产集中在14%的村,不少村缺乏集体经济收入来源,不仅影响村级事务开展,也影响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要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探索设施出租、股权投资等新发展模式,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扶贫项目资产,目前已基本摸清底数。要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对道路和饮水等公益性资产加强后续管护;对经营性资产加强运营管理,做好风险防控;对到户类资产加强指导帮扶,推动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第六,抓好“三类帮扶”,即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帮扶。各类帮扶力量要围绕促进脱贫地区发展特别是产业振兴进行调整优化,切实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保障。东西部协作,重点是做到“三抓三促”,即抓帮扶、促巩固脱贫成果;抓示范、促乡村振兴;抓合作、促区域发展,促进东西部协作谱新篇。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重点是保持帮扶力度不减,不断拓展帮扶领域,调整完善结对关系,更好发挥中央单位帮扶作用。社会力量帮扶方面,各地要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帮扶,做好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倾斜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专项工作,不断凝聚社会帮扶的强大合力。
第七,用好“两支力量”,即驻村工作队和农村基层组织。驻村帮扶方面,2021年已完成选派和轮换,2022年要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理清驻村帮扶工作思路,细化驻村帮扶任务,重点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及农村党建等工作。要加强驻村干部管理考核和激励保障,推动驻村干部沉在村里、干在一线,带领强村富民。有针对性开展驻村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持续提高发展经济、群众工作和基层党建等能力。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配合做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推动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促进退伍军人、返乡大学生等更多本土人才充实村“两委”力量,积极投身乡村振兴。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同心协力、攻坚克难,以实际行动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中国乡村振兴》杂志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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