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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拟三审,完善成员大会议事规则

时间:2024-06-21 14:03:46来源:北京日报作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点击: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将迎来三审,请问草案三审稿进一步作出了哪些修改完善?
 

  6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黄海华回应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后,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赴地方调研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就涉及的主要问题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
 

  草案三审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进一步完善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定义、成员确认制度的规定,强化有关救济措施,以更好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特别是妇女等的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管理,完善成员大会议事规则。三是处理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系,做好法律施行前后的制度衔接,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6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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