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视角下的乡村重构与生态治理 ——基于浙江实践研究
摘要:乡村治理自古是农村发展中最值得关注的现实问题,在农民利益诉求与乡村治理结构的互动变迁中推动着农村的变革。文章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视角,基于浙江乡村治理实践,从方式博弈、文化表征、行动自觉、路径选择等分析乡村社会重构的博弈逻辑,在多元共治、协同治理、相互嵌入中有序发展、良性运行,折射着乡村治理的未来取向。
关键词: 全面小康;乡村振兴;生态治理;共同体;
一、问题缘起
在以华夏文明为源泉、中华文化为基础的中国,乡村社会有着悠久厚重的历史根基,小康生活一直是普通民众追求的朴素表达与理想状态。自农耕文明变迁延续至工业革命后,乡村社会原本作为一个相对稳定、有一套自身运行机制的共同体,却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而出现疏离化困境,陷入解构危机。20世纪20年代以来,梁溯溟、晏阳初、杨开道等知识分子试图通过乡村建设运动扭转改变乡村社会日渐衰敝、乡村危机日益深重的现状,却因缺乏经济基础未最终实现,为日后乡村现代化积累了经验。20世纪70年代,吴文藻、费孝通等乡村改革运动者以经济建设去带动农村落后的生产发展,极大促进乡土村庄的转型。其中费孝通先生在研究乡村结构时从文化视角分析落后动因而提出了差序格局的概念,对延续乡村建设、重塑农村社会起到了重要贡献。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共产党从传统文化中的小康观念出发,提出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为乡村治理发展指明了方向。20世纪90年代,城市文明随着城市化进程积累成熟,乡村社会因此不可阻挡地遭受破坏冲击,城乡二元差距不断加大,乡村社会治理与发展相对弱化。此后,中国共产党通过厘清乡村困境、累积治理经验,深化对小康社会认识而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为重构乡村社会秩序、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支持。然而,延续几千年的乡村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变化,乡村的何去何从,也从未像今天这样引发社会的关注和思考。尽管乡村社会有些问题始终未得到系统考量和有效解决,但与城市相比,乡土村庄在推进治理的博弈中已开始凸现生态优势、尽出重构魅力,多维度地构建形成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协调共享型新格局,在多元共治、协同治理、相互嵌入中有序发展、良性运行,折射着乡村治理的未来取向。作为经济先发地区的浙江,在治理乡村方面先行一步,从基础上推动农业全面转型、农村全面发展、农民全面成长,为后小康时代的乡村重构与生态治理创造浙江现象与贡献浙江经验,实现未来乡村的发展也将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一样迈入新时代。
二、乡村治理经验的浙江特点
乡村治理自古以来是中国农村发展中最值得关注的现实问题,在农民利益诉求与乡村治理结构的互动变迁中推动着农村的变革。20世纪80年代后,浙江从一个经济社会发展比较落后的资源小省,逆袭成为中国高质量经济发展、高水平社会治理的模范省,以乡村振兴决定全面小康社会成色。得益于市场体系发育、社会组织成长、政府开明创新,在浙江的许多乡村,基层治理实践十分活跃,通过多年的探索与积累,产生除了具有普遍性的“先富参政”现象外,还涌现出不少独具区域特征的鲜活例证,比如桐乡市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宁海县“小微权力清单36条”、 象山县村民说事制度、安吉余村经验、温岭市“民主恳谈”、常山县“民情沟通日制度”、嵊州市“八郑规程”、新昌县“乡村典章”、黄岩区村级治理“三化十二制”、天台县“民主决策五步法”、武义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嘉善县“村级简报”、慈溪市“和谐促进会”、绍兴县首推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宁波市“大学生村官”、德清县“乡贤参事会”等,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和乡村治理模式的创新。可以看到,在经济发展和乡村治理逐渐独具区域特色的浙江,越来越重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获得感,在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实践中已形成独有特点。
(一)政治立场的坚定性
乡村治理既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内容,又能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价值取向。在乡村治理中,农民群众是基本主体,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长期以来,浙江各级党委政府把讲政治作为高度自觉、形成共识,筑牢政治底线,坚定政治立场,自上而下模范带头,主动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切实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水平,不断增强农村内生发展动力,创造性地积累了乡村治理模式与经验,形式了上下同心互动的农村治理新形态,为开创总结乡村治理经验提供政治保障。正因如此,浙江的农村基层、乡镇县市都能主动对标省委,强化看齐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民之所想、政之所向,把握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以党建领航乡村治理现代化,通过改善民生、创新乡村治理,不断形成有效的农村治理、良好的乡村秩序,让基层群众带着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层实践的创新性
浙江基层农村的历史文化与资源禀赋各不相同,乡村治理结构随着乡村社会转型发展由封闭性向开放性嬗变,村级治理面临着结构转型和路径选择,使得单一化的治理方式已难以适应差异化、多样化的村庄现实。在已开始分化的乡村社会中,民意表达如何在公民政治参与中成为可能。这就需要农民群众因势利导、自主创造治理模式对村级事务进行交流沟通、决策协商,通过独特的治理形式实现了基层政府与社会民众的良性互动,为乡村治理和基层民主寻找生长空间。在平等协商对话中增强民众对基层政府的认同,化解了人民内部的矛盾、平衡了不同群体的利益。通过制衡基层政权与乡村民众的利益关系,间接地改变了现有乡村政治文化,基层政权与公共政策更加贴近民众的真实意愿和利益诉求,基层政府权威因此得以夯实,政策执行更加顺利,有效地促进了执政方式的转变和执政能力的提高,化解社会冲突,维护乡村稳定。
(三)公共参与的群众性
乡村社会既是产生易发利益纷争、社会冲突的重要源头,也是协调化解利益关系、基层矛盾的关键环节。在经济相对发达繁荣的浙江,农村公共物品、公共服务的提供及乡村社会稳定成了农村政治格局中的核心焦点。参与意识和维权理念相对强烈的乡村民众,自然更加关注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而基层政府在压力型体制下治理乡村首要考虑如何发展经济、如何富裕村民,使得有些政府官员把持当地各项公共事务的做法已明显不能适应乡村社会实际。村民群众主动热情参与村庄治理,就会尽可能寻找表达诉求机会,自然迎合了基层政权治理需求。这样一来,基层政权与群众沟通交流、汇集民意、影响决策的工作方法应运而生。村庄群众的广泛参与,积极改变着传统乡村社会的精英治理格局,基层与村民、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因此在乡村治理中互动协调,量力而行地解决基层治理中的无奈与不足,推动乡村有序进步。
(四)文化基因的传承性
从浙江的历史传统与人文优势看到,浙江从古到今就有务实创新的文化基因、绵密深厚的文化底蕴。在资源条件薄弱、资金投入不足、国家政策有限的境况下,浙江人民群众却能坚持无中生有,催生了一个又一个的浙江现象,这其中离不开文化基因的传承。在治理乡村社会中,浙江各地农民群众再次激活了独有特色的浙江文化基因,创造了基层政治实践的不少奇迹,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转型中蕴含着时代价值与开拓空间,这既对传统基层治理的辩证继承,又是现代乡村治理的现实选择。正是在如此深厚、丰富、优良的文化沃土之中,形式多样的浙江乡村治理模式得以孕育、生长,在淬炼浙江优秀传统文化基因的同时,深刻总结浙江灿烂文明中孕育的精神品格。通过热情参与乡村治理,村民群众的公共理性与公民意识由此得到培育、引导和塑造,民主主体范围不断扩大,民主参与层次得以全面提升,干部民主执政能力明显增强。
三、乡村社会重构的博弈逻辑
秩序与冲突历来是乡村治理关注的基本问题。从历史发展进程看,在自给自足经济条件下,乡村社会以内生性力量维系其运行秩序。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推进发展,传统熟人社会转型走进无主体熟人社会,内生型乡村积贫积弱难以改善,村庄民众冲突不断增加,社会秩序慢慢丧失活力,外生力量逐渐介入乡土家园。因此,政府在博弈中通过权力介入乡村发展、推动乡村重构,演绎着乡村治理的多元异化特质和基本价值旨趣,凝聚起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乡村力量。
(一)方式博弈:外来干预与实现善治的治理挑战
乡村治理既包括乡土村庄的自我治理,也包含国家政权对农村社会的间接治理。众所周知,在几千年发展中,传统乡村以情感维系其治理逻辑、运作环境和结构秩序。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农村改革以来,市场经济发展影响着基层组织的运行方式,基层政府以自觉或不自觉的行为变化,在不断权衡利弊的理性选择中既推进改革又改革自身,其效果并未如愿以偿。基层政府无论是功能、权力和权威,还是其运行机制,不免陷入“内卷化”状态。在运动式的运行轨道上,基层政府的诸多行为已不是以满足乡村公众需求为导向,而是为维持和达到政府自身的利益为目标,任性地强制干预乡村社会的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打破了村庄自然秩序。与此同时,强大的外来资本引入乡村,参与建设繁荣村庄局面,加快提升改善村居环境,但有些时候一旦放任社会资本,老百姓就会遭受恣意蛮横掠夺,乡村治理就无从谈起。加上个别乡村的民主法治建设还相当滞后,农村宗族势力存在复兴之势,村霸、恶霸、黑恶势力左右村庄治理、侵占村民利益,给乡村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乡村社会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还有部分农村地区意识形态出现分散化的趋势,各种宗教问题、封建迷信活动又有所产生,本源型传统正被彻底颠覆,严重威胁乡村发展与治理,乡村治理面临很多挑战。从失序走向有序,努力实现善治,这是乡村社会的现实必然选择。
(二)文化表征:乡村文化与城市文明的治理聚融
乡村社会由多种阶层群体组合而成,其中的利益诉求和现实需求各不相同。在历史与现代转换中,注重传统的“延续性”与超越传统的“创新性”同样重要,文化取向成为乡村治理的理论转向和实践逻辑。从某种意义说,乡村文化与城市文明相互选择替代已成城乡博弈的文化表现,两者对立存在却不可缺失,需在推进乡村共享发展中互补共融。长此以往,乡村文化在维系乡土村庄关系中已成为村民群众的灵魂象征和精神家园,无形中从制度习俗、行为观念等方面有着制约束缚作用,在乡村治理起到教化、凝聚、规范和调节功能,必然会对乡村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起到推动促进作用。但随着城市化、城镇化的加速,城市文明、现代文化逐渐吸引着人们,加上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出现缺乏,使得乡村群众在追求与向往更好更高生活中渐渐扭曲、误解和排斥乡村文化。我们应该清醒认识到,乡村文化在正处于变革时期的村庄治理中面临重塑困境,这是无法改变的现实问题,但乡村文化与城市文明是不同时代的文化形态。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应该不仅要让农民群众生活好起来,还要使他们脑袋富起来,不断提升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要建立健全文化发展机制,重拾乡村文化自信,优势互补、各取所长,积极发挥乡村文化与城市文明在农村治理中的功能作用,努力化解乡村社会的冲突与矛盾,推动乡村治理在后小康时代向善更好。
(三)行动自觉:基层民主与村民自治的治理协调
推进中国现代化建设与政治民主化的重大而艰难的任务在农村,这是毋庸置疑的现实问题。乡村治理作为一种政治社会现象,在冲突与协调的博弈中,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各自时代特色与阶段特征的乡村治理体制。变革时代的乡村社会正处于经济转轨和政府转型的过程,其社会权力与利益格局同样面临不断调整变化,村庄群众的诉求也难以得到保证,需要发扬基层民主的同时完善村民自治。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村民自治制度即开始试行,90年代后期国家通过立法予以全国正式推行。在农村普遍推行以来,基层自治制度取得了重大历史性进展,同时也需要继续发展和提升。这种基层自治不同于传统社会的乡绅自治,最初被设想的功能并没有完全实现,但基层治理的政治社会环境却已极大改变,被期待通过村民自治实现良好的乡村社会秩序、训练培育农民的政治素质,赋予农民平等参与村庄治理的政治权利的意义不可忽视。在村民自治基本理念下,发展基层自治的直接而明显政治效应是,乡村社会可以减少政府的行政控制,能充分自主地在村庄公共服务、秩序维护、冲突化解等方面领域发挥基础性功能,使得乡村治理问题“内部化”和“社会化”,大大降低政府直接管控乡村的成本。可以说,村民自治是基层民主发展的逻辑结果,对基层民主机制作了因地因时地有益探索,拓展了基层治理的方式,推动中国政治民主化改革。
(四)路径选择:乡村衰落与乡村重构的治理考量
乡土社会自传统以来就意味着农村人口占全国大部分,也表明中国整个社会的根基在农村。历史地看,乡村一直以来不仅是从事农业生产和农民聚居的地方,而且也是一个经济生活的社会。无论从历史还是当下分析,特定的治理环境总是形塑和影响到现实的村庄治理。随着城乡二元体制的形成,城乡开始出现失衡,各有差异的地域经济、民风乡俗使得村庄治理环境错综复杂,治理乡村方式不可能全然相同,城市快速发展与乡村逐渐失落成为极大反差,乡村社会不再拥有传统时代的价值优越,乡村治理面临着乡村衰落与重构的治理考量。尽管国家建国以来对农村社会在制度上作了统一安排,但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农村发展越来越分异,造成了地区差异、村庄差别、村民不同。在这一时期,城市化、工业化已是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乡村衰落也与之相伴而来,成了挥之不去的现实困惑。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乡村的物质基础因经济形态变迁而消解、乡村的社会关系因个体化凸显而解构、乡村的社会界限因开放性出现而模糊、乡村的内部组织因发展滞后而解体,这样一来乡村社会结构就产生重大分化,利益冲突与矛盾问题时有出现,村庄治理环境呈现出非均衡与多样化趋向,遭遇到不少问题,面临着种种挑战,由此带来的治理形式势必产生改变,决定乡村治理的制度创新应源自各地现实,乡村衰落是否需乡村重构值得研究、认真选择。
四、乡村生态治理的未来走向
乡村治理从来都是中国历朝历代一个极为重要的社会问题,始终放在治国理政的头等位置,其演化逻辑基本遵循着从博弈到重构再到共生,随之的生态治理将演绎着共生形态。无论是顶层设计还是乡村实践,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乡村振兴,必须要实在而有效的推进乡村治理,使得以精神价值为核心的生态治理规范构建、成为可能。乡村生态治理并不是单纯环境治理这一概念式简单治理,而是在反观如何由量到质、由治理到善治的突破改变,由此优化未来乡村社会治理模式,不断完善良性运行、高效有序和合理可行的现代化乡村治理生态体系,既合乎乡村命运的历史轨迹、乡村民众的当代际遇,更相关于乡村现代化的未来可能、国家民族复兴的未来愿景。
(一)以民主精神优化乡村精英治理
中国乡村就有乡绅治理的传统,维护乡村社会运作。随着社会转型发展,乡村社会逐渐兴起以个体权利为核心的治理模式,地方乡村精英成了乡村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改变了村庄的政治生态,乡村治理结构由封闭性向开放性嬗变。但精英治理在治理和发展村庄时暴露出人治极化、强化权威等有违民主精神的先天缺陷,这是乡村政治生活中不可回避、引起关注的事实。为此,应以民主精神优化乡村精英治理。一要拓宽乡村精英治理渠道。要通过制度安排体制外精英和普通民众有机会参与决策商议乡村事务,让他们能够进一步有序参与政治活动。要积极推进基层政府改革转型,使公共决策最大可能均衡各方利益,推动村庄改观趋稳。要提升村民自我治理水平,努力增强多元共治有效性,形成乡村社会治理合力。二要提升乡贤参与治理成效。要重塑人本亲善的乡土灵魂,用乡土情结激发多领域乡贤造福家乡的热忱。要强化利益关切和考虑现实需求,激发乡贤借助自身拥有的资金技术优势回归故里投资建设,最大可能实现资金人才回流。要尊重农民主体意愿,加强乡贤村民的法治教育,培育和升华文明乡村风气。三要整合乡村公共服务产品。要做好农村公共服务产品顶层设计,积极改革体制机制,在乡村逐步建立起传统和现代相结合治理方式。要建立起政府、市场、社会一体的供给系统,注重质量提升与成本降低,推动专业化与效率化运行。要加大相关问责监督力度,维护农民合理合情的知晓、参与和监督权力。
(二)以传统空间重塑乡村文化自信
传统乡村记载着中华农耕文明与传统文化,乡土底蕴气息浓厚。经历新农村建设后,乡村社会自觉不自觉地被改造,乡村生态失去了价值依托,乡村文化在解构和重整中面临着史无前例的考验,其中有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融合交织,又有自然环境与经济利益的冲突取舍。由于原有村居受到破坏,村庄群众对传统地域文化失去信心,乡村文化传承成了乡村治理现实困境。为此,应以传统空间重塑乡村文化自信。一要在利用中传承保护乡土文化。要真正尊重农村群众的主体地位,对传统村落予以优先保护、适度利用、综合考量。要鼓励、支持民间艺人在继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发挥骨干作用,留得住乡愁记忆,发扬光大优秀文化传统。要重视挖掘、整理富有地方特色的民间文化,尽最大努力保护开发、有效传承。二要在发展中探循唤醒传统文化。要注重引领乡村主流文化,教育引导农民百姓讲究文明、诚信守法,努力构建和谐美丽家园。要重视重塑自然文化,有意识重构乡村社会里不同类型村落空间,积极展现自然和谐农村景象。要自觉把握好乡村文化地域特质,保存继承乡村生活习俗,坚持打造人文乡愁文化。三要在更新中激发乡村文化动力。要重视乡村空间建设,用特有的村居文化生态,回归乡土本源,以乡土建筑诠释农村传统意境。要加快建设完善农村文化基层设施,加大乡村文化扶持力度,构建和谐文明的乡风村貌,要注重乡土文化人才的传承培育,自觉发挥主体力量,用先进文化引导民主富裕生活。
(三)以产业发展释放乡村内生动力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明确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方位。党中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正是契合当下乡村社会结构的现实转型实践,以期解决城市化发展所引起的乡村衰落问题,逐渐缓解乡村社会治理危机,重新焕发乡村社会秩序活力,重塑乡土村庄社会关系,助推农村可持续发展,最大可能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为此,以政策效率释放乡村内生动力。一要以乡村工业化带动产业融合发展。要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以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为主攻方向,加快建设农村现代产业体系”。[ 习近平:《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推进浙江新发展的思考与实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年版,第178页。]夯实乡村振兴基础。要按照“农业与工业、农业与服务业融合”的理念[ 习近平:《之江新语》,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92页。],带动乡村新业态发展。要克服资源要素制约、生态环境压力和内外市场约束,推动农村轻小工业转型升级。二要以产业经济促进乡村可持续发展。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依据乡村特色资源和文化传统,发展符合本地产业经济。要以村为基础,以市场需求大力发展有特色、价值高、影响力大的拳头产品,建设“一村一业一品”。要以兴办市场、农村电商带动乡村发展,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市场化、品牌化建设。三要以农民合作社实现乡村共富共享。要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要增强农民市场话语权,积极探索利益联结机制,帮助村民群众提高家庭收入。要构建村社合作经济共同体,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民就业致富机会,切实维护乡村社会繁荣稳定。
(四)以共同体思维改革乡村治理方式
乡村与城市都作为构成中国社会的基础单元,本质上地域相连、血脉相融。随着乡村社会由内生型向发展型转变,以发生学视角组建乡村命运共同体,不失为治理模式的创新之举。用治理共同体的力量合力推动乡村社会治理,不仅适合时代宏观调整,还能顺应乡村转型实际,更能切合破解治理难题逻辑,这样便会凝聚农村发展动力、强化乡村振兴效应、获得群众广泛支持。为此,应以共同体思维改革乡村治理方式。一要凝聚和谐治理共识。要坚持问题导向,重视改善治理主体关系,动员团结治理客体,为乡村治理共同出力,科学推进村庄治理。要坚持三治合一,以公平正义为出发点推进协商协同治理,实现有效治理乡村社会。要坚持法治引导,沿着法治和德治轨道,不断提高乡村自治水平,乡村基层治理更长效。二要强化基层系统整合。要明确乡村组织关系,以共商同治,为乡村社会治理改革实践方式、提供全新渠道。要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构建治理共同体参与推动乡村治理的新模式。要注重宏观指导和微观支持,明确和扩大治理共同体的主体地位、参与空间,在推动乡村治理中积极促进治理共同体健康发展。三要探索联动融合途径。要重视运用“互联网+”,强调不同主体的协作网络关系,让共同体在治理过程中更多合作。要树立“网络问村政”理念,通过大数据流转应用,由管理控制向服务引导转变,创新乡村治理可能路径。要建好乡村智能管理网络,实现乡村治理动态演化,循序渐进地建设智慧乡村,在共享协调发展有效推进乡村治理。
参考文献:
1.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北京出版社,2005年版.
2.宁宗华:《共生的秩序:当代中国乡村治理的生态与路径》,华中师范大学硕士毕业论文2014年6月.
3.范怀超,崔久富:《农地流转中二维主体的利益博弈:分析西充县》,《重庆社会科学》2017年第9期.
4.王轩:《生态治理的文化价值逻辑:从环境生态到心灵生态的公共性转换》,《湖北社会科学》2014年第9期.
作 者:应永利
作者单位:中共浙江省台州市委党校
来 源:《中国集体经济》杂志2023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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