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洋:探索适宜有效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作者:卢洋(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助理研究员)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其中明确提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仅能够持续增加集体积累,而且能够不断促进农民增收。采取和运用何种发展模式,是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要根据影响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探索多种适宜的、有效的发展模式。
一、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分类
影响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要素利用情况、主体带动情况、体制机制创新情况等。立足关键影响因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探索三大类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第一大类是基于要素优化利用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利用土地、房屋、资金、劳动力等要素,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可发展四种典型模式。第一种是土地经营型模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农户承包地流转的中介,既可提供有偿流转服务,收取服务费,也可将承包地集中整理后代耕代种、统一经营、获取经营收益,该模式可在土地资源丰富的农业类村庄推广。第二种是物业经营型模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出租、改造、购置、新建等方式,利用房屋、建筑物、专业市场等经营性固定资产,发展物业经济和商贸流通业,在城郊融合类村庄可推广该模式。第三种是资金开发型模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各类财政资金和帮扶资金折股量化后,投入到农业产业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参与分红、取得收益,在脱贫地区和乡村振兴帮扶地区可进一步推广该模式。第四种是劳动服务型模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足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组织当地农民有偿承接本地和周边区域劳务服务、家政服务、建筑施工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等农村各类生产生活服务,推动集体创收和农民就业。该模式可在劳动力资源相对富余的村庄推广,也是解决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地就近就业的可行途径。
第二大类是基于主体有效带动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依靠能人和组织等主体带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可发展两种典型模式。一种是能人带动型模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作为领头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和先锋作用,形成带动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示范效应。发展该模式,需培育本地懂管理、善经营、会技术、能动员的致富带头人,或回引能力强、素质高的外出经商、务工、求学人员等精英人才。另一种是组织带动型模式。由村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组织发挥组织优势和凝聚作用,牵头创办合作社和企业等经营实体,开展集体经营。该模式多由村党支部领办和组建集体所有的合作社、集体企业,村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合作社理事长、企业董事长。
第三大类是基于体制机制创新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通过创新经营方式、组织形式和体制机制,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可发展四种典型模式。第一种是产业驱动型模式。适应产业发展和规模经营需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足特色产业,紧扣市场需求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偿的经营性服务,实行产业服务规模经营。第二种是社会资本投入型模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所有的资源资产使用权作价入股到外部经营主体,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发,发展混合经营。第三种是改革引领型模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抓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相关改革机遇,激活闲置集体资产,增加集体经营收益。第四种是开放联动型模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打破区域界限,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合作,跨地区在本地或异地联合经营集体资产,拓展集体经济发展空间。
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选择
各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情况不一,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需要从模式探索、思维转变、风险防控等方面,积极推广多种发展模式,逐步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带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第一,科学把握各种模式的优缺点和适应性,打造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样板。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既没有统一的模式,也没有同等的程度。一方面,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探索适宜的发展模式。依托各地集体资产分布、地理交通区位、经济发展水平等基础条件,结合各种模式适宜的发展环境和应用的具体区域,分别选择可行的集体经济模式。另一方面,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多样化的集体经济模式。通过适时总结各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经验和发展成效,分类识别各种模式的推广范围和实践价值,持续形成可借鉴、可持续、可致富的多种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第二,灵活运用辩证法思维,循序渐进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不能只求速度不看质量,应找准发展的节奏、节点和步骤,根据所处发展阶段优化发展模式。率先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和农村相关改革的地区,在探索发展模式中走在前列,需要巩固拓展相关成果,形成长效发展模式。农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和改革较晚的地区,探索发展模式的步伐相对缓慢,需要量力而行地开发资源资产,逐步增加集体积累。随着发展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尤其是伴随城乡融合程度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根据发展条件变化延伸发展模式,综合利用多种要素,尤其是数据等新要素,增加和扩充发展模式,适度扩大经营规模。
第三,着力防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风险,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和成员权益受损。要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风险意识,建立覆盖集体资产管理和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风险防控体系,合理预防各种模式发展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在防控管理风险方面,要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加快建设和运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实现集体资产规范化、常态化、标准化监管。在防控经营风险方面,要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开发和创新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减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损失。
【本文系四川大学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背景下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学理阐释与实现形式研究”(esdzx07)阶段性成果】
来源: 光明网-理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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