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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建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产业发展

时间:2022-07-19 11:40:10来源:中国工艺美术学会作者:孙建君 点击:

  中国的手工技艺作为一种审美与造物活动,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历史与文化,充满了创造力和民间智慧。从文化多样性的角度正确理解与认识手工技艺,体现了一个时代的认识水平,是保护与传承手工技艺的学理与法理基础。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1年11月2日第二十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对“文化多样性”曾经有过这样的描述:“人类的共同遗产文化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地方具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这种多样性的具体表现是构成人类的各群体和各社会的特性所具有的独特性和多样化。文化多样性是交流、革新和创作的源泉,对人类来讲就像生物多样性对维持生物平衡那样必不可少。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的共同遗产,应当从当代人和子孙后代的利益考虑予以承认和肯定”。
 

  2004 年8月28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一系列有关文化遗产和传统文化的文件,其中有许多关键词值得我们高度关注与深入解读,如文化主权、文化安全、文化身份、文化认同、文化自觉、文化自信等;尤其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报告中有关文化是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弘扬中华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论述,更是意义深远。
 

  2005年12月22日国发42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中指出:“我国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保护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连结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前提”。更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附件一关于 “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目的”中特别指出:要“加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认同,提高对中华文化整体性和历史连续性的认识”。
 

  这一系列的文件和阐释都给我们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产业发展带来深刻的思考与启示。
 

  2006年9月14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暨揭牌仪式在中国艺术研究院举行,文化部部长孙家正(左九)、副部长周和平(左十)与各界与会代表合影
 

  随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广泛开展和学术探讨的不断深入,围绕保护与促进世界文化多样性发展这一重要命题,人们开始对长期以来困扰我们的有关传统文化与手工艺问题的一些模糊和错误认识展开了深入思考。
 

  什么是文化?一般说来,文化是人类特定历史时期生活的反映、记录、积淀和总结。它是人们在长期社会生活中所创造、继承和积淀下来的一切物质产物(如服饰、器用、工具、饮食、房屋等)和精神产物(如学术、伦理、文学、艺术、信仰等)。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类的文化也越来越丰富。有关遗产与资源、保护与发展、传承与创新等概念,有人总是把它们对立起来。“传统”常被作为落后、保守和僵化的代名词。长期以来有一种说法,就是对待传统文化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但传统文化中哪些是精华、哪些是糟粕,却又很少有人说得清楚;对待历史上出现过的一些陋习和恶习,需要有一双明辨真伪文化的慧眼。山西平遥古城有一座县衙,大堂右侧立着两块戒石碑。戒石碑上一般刻有劝诫“官吏常念百姓衣食父母之恩,为官务必清正廉洁”的铭文,又称戒石铭碑。戒石铭始于后蜀,兴于宋。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曾在戒石碑上刻下十六个字:“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颁于州县,刻碑为戒。平遥县衙戒石碑上刻的则是有关整治当时社会弊害的训谕。一块是民国十一年(1922年)当时的平遥县太爷所立,一块是山西督军兼省长阎锡山所立。县太爷所立的碑上刻着“吃烟、缠足、赌博,民生三害,非改了不可”。阎长官所立碑上刻着“贪官、污吏、劣绅、土棍,为人群之大害,以法律的手续非除了他不可”。由此可见,民国时期这些社会弊害在当时也是要被革除的。一个人在童年时期穿开裆裤是合理的,但成年后还穿开裆裤上街就会被人耻笑。人类的发展历史上,也曾有过童年期,也曾穿过“开裆裤”,但现在的人类还照搬历史上的文明,显然是不合时宜的。
 

  什么是手工艺?手工技艺是人类以手工制作的方式,满足自身物质与精神需要、推动社会进步的一种造物活动。它的本质是创造,是人类力量的显现,是人类进化的标志,也是人类的生命体验和生命价值的体现。中国传统手工技艺具有五个基本特征:1.历史的原发性;2.文化的地域性;3.技艺的传承性;4.创造的群体性;5.制作的手工性。手工技艺在当代社会的存在有四种形态:一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象的手工技艺,二是文化产业中的手工业,包括工艺美术,三是院校艺术家创作的现代手工艺术品,四是活跃的群众文化生活,即群众基于自我精神需要的体验式手工制作活动。综上,形成了现代社会手工技艺的四种形态,它们之间既不是对立的关系,也不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关系,而是相互作用、相互补充、相互影响,从而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2007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吴元新设计的作品“喜相蓬桌旗系列”被国家博物馆收藏
 

  2010年8月,首届中国剪纸艺术节暨第十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工艺美术奖(剪纸类)评奖活动在中国剪纸艺术之乡河北省蔚县开幕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民族文化发展的基础,作为活水源头,作为学习与创作的源泉,一定要慎重对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一章总则第五条 “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尊重其形式和内涵”,特别指出“禁止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象的传统手工技艺,其保护方式包括:抢救性的保护,恢复性的保护,生产性的保护,记录性的保护,传承性的保护,而最重要的是传承性保护。要使它达到历史最好水平,轻易不要变动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国家投入,在满足人们审美与生活需要的同时,使其保持原有的文化底蕴与特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合理的利用,要掌握好“度”,不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与任务给冲击掉。我们当前的研究,对中国传统手工技艺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及其负载的历史文化信息,认识得还不是很透彻,还很浅薄。
 

  2010年9月26日,首届中国(高密)红高粱文化节民间文化艺术展示会上的高密年画、剪纸、泥泥虎展厅
 

  文化产业从不同角度进行了不同的定义,但文化产品的精神性、娱乐性等基本特征不变,是以生产和提供精神产品为主要活动,以满足人们的文化需要作为目标,是指文化意义本身的创作与销售。
 

  文化产业,这一术语产生于二十世纪初。最初出现在德国两位学者马克斯•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 1895~1973)和西奥多•阿多诺(Theodor Wiesengrund Adorno 1903-1969)合著的《启蒙辩证法》一书之中。可以译为文化工业,也可以译为文化产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文化产业的定义是:“文化产业就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产业的这一定义只包括可以由工业化生产并符合四个特征(即系列化、标准化、生产过程分工精细化和消费的大众化)的产品(如书籍报刊等印刷品和电子出版物有声制品、视听制品等)及其相关服务,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艺术的生产与服务。《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文化产业界定为:“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文化产业是与文化事业相对应的概念,两者都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是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现代生产方式的不断进步而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2004年,国家统计局对“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界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所以,中国对文化产业的界定是文化娱乐的集合,区别与国家具有意识形态性的文化事业。
 

  庆阳香包刺绣节
 

  2011年12月23日,由中国工艺美术学会民间工艺美术专业委员会与广东省广、佛、肇三市工艺美术学会、协会共同在广东市流花湖东苑博艺馆举办的“传承与创新——广佛肇三地工艺美术作品展”开幕式
 

  历代手工技艺的发展都是与时代共存的精神财富,其中的思想和方法值得我们认真的发掘和研究。揭示手工技艺发展与演变的规律,使这些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能够继续在现代社会发挥其文化和艺术的价值,是开展手工艺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
 

  将传统手工艺融入文化创意产业、文化市场后的创作思路与表现形式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实现艺术表现形式的延伸,审美情趣的保持与转移;二是功能的拓展。对于第一种形式可称其为“移情别恋”,主要是对传统手工艺形式的借鉴。例如将传统、经典的民间艺术品纹样转移运用到现代生活用品上;对于第二种可称其为“无中生有”,主要是功能方面的改变和拓展,例如将民间艺术品中的民族元素或符号抽象出来,创造一些新的形式。发展文化产业,就是发挥文化特性,表现文化的差异性与地域性特点。以中国民间皮影为例,从人物造型到工艺雕刻,从脸谱服饰到家具陈设,从戏曲故事到神话传说,从天上人间到十殿阎罗,包含了十分丰厚的历史文化内涵,是研究戏曲、民俗、服饰、建筑、家具的十分生动而又形象的宝贵资料。
 

  中华民族在历史上有许多的发明创作,都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今天的我们可能不了解它、不认识它,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决不能漠视它或轻视它,需要深入了解和认识我们民族的审美趣味和审美理想。传统手工艺的保护、发展与创新是一个历史概念,它的成功与否要经受历史的检验;而文化产业则是一个文化与经济相结合的经营性活动,尽管它所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但它的成功与否最终要经受的却是市场的检验;同时,文化产品也要在引导消费者、提高人们的审美能力方面多下工夫。保护与传承中国的手工技艺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也是对中国传统人文思想、人文精神与人文情怀的继承与弘扬。
 

  作者:孙建君,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中国艺术研究院工艺美术研究所原所长,中国工艺美术学会民间专委会原主任。长期从事民间美术与民间文化,工艺美术与古代造物思想,手工技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供稿:中国工艺美术学会民间工艺美术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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