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明确“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什么、怎么干
2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中央农办专职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吴宏耀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为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搞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让广大农民在改革中分享更多成果,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主要从三个方面作出了部署安排:
一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主要是统筹推进农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三块地的改革。
承包地方面,重点是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确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权保持稳定、顺利延包,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结合农田集中连片整理探索解决细碎化的问题。
宅基地方面,重点是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聚焦保障居住、管住乱建、盘活闲置,在确权登记颁证基础上加强规范管理,探索完善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内容及其配置的实现形式。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方面,重点是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要探索建立兼顾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有效调节机制。
二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重点是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下半篇文章,巩固拓展改革成果。既要抓好运行机制的完善,推动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也要探索多样化发展途径,推行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种模式,提高集体经济收入和服务带动能力。同时,要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充分保障集体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经营权。
三是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县域是城和乡的结合点,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单元,在扩大国内需求、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有着巨大的潜力空间。我国现有9.1亿城镇常住人口中,有近1/3在县城和县级市城区居住。要适应这个发展趋势,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建设,梯度配置县乡村公共资源,深入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逐步在县域打破城乡界限,把县域打造成连接工农、融合城乡的重要纽带。
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补充道:“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说了很多年,到底什么样、怎么发展,以前没有明确规定,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此进行了回答。”
唐仁健表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就是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而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则有四条途径: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编辑:曹静 李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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