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辅警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辅警勤务行为,保障辅警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及《西藏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丁青县公安局对辅警人员身份进行重新认定,对符合辅警身份的113名辅警制作发放了《辅警工作证》,
据了解,丁青县是昌都市首个为辅警配发工作证的公安机关。并于5月12日举行警务辅助人员发证仪式。受局党委委托,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崔利杰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丁青县公安局辅警工作证参照人民警察警官证尺寸、内容进行了统一规范,采用隐形油墨印刷工艺,外观上与人民警察证基本一致,但也具有独特的鲜明特征。一是在证卡正面加入了"F"开头统一编制的辅警警号;二是配套发放了独立设计的证件夹。辅警在辅助人民警察开展执法勤务等工作时,出示辅警工作证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其行为受到法律保护。
会议对全局警务辅助人员在前期工作中艰辛的付出和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会议指出:发放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证是局党委推动辅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又一项重要举措,希望广大警务辅助人员切实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扎实做好各项公安工作。就进一步推进辅警队伍正规化建设,会议要求:一要坚持政治建警,打造忠诚可靠的公安辅警队伍;二要坚持训练强警,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三要坚持纪律底线,时刻做到讲规矩、有纪律,打造过硬辅警铁军队伍。
通过举行发证仪式,进一步增强了广大警务辅助人员的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提升了工作积极性,对今后辅警管理工作及辅警配合民警开展执法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供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丁青县公安局 刘德生
通讯员:朱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