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方明建议:建立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近年来,中央高度关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去年年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首次亮相。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是首次明确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什么、怎么干。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相关政策、法律出台的背后,代表委员及相关专家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
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西安财经大学校长方明也将关注焦点放在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上,他提出了“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的提案”。
方明
围绕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具有底子薄、基础差、体量小、发展不平衡的特点,以及制约因素,方明建议,建立科学的农村集体经济考评体系,分层级、分类型、分阶段设立目标责任,注重集体经济发展的过程性和成长性考核。进一步明确农委、农办、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涉农部门的职权职责,理顺相互之间的关系。赋予农办充分的权力,切实发挥其统筹、协调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作用。建立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方明认为,制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领导和乡村干部对发展集体经济信心不足、决心不大、办法不多。二是体制机制不顺畅。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涉及财政、金融、税收、规划、国土、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协同配合,由于缺乏统一协调的体制机制,导致各类资源缺乏有效整合利用。三是指导服务跟不上。政府指导多是以发文件代替指导服务,龙头企业带动辐射作用还远远不够。四是农村经营管理人才严重匮乏。由于缺乏经营管理人才,有钱不会花、不敢花,许多村集体将资金存入银行收取微薄的利息。五是集体经济自身造血功能不足。许多村集体获得帮扶单位大量资金、项目、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支持,以致一些集体经济过度依赖外部援助,自身发展不足。
为此方明建议,首先是相关方面提高政治站位,科学考评集体经济发展。要建立科学的农村集体经济考评体系,分层级、分类型、分阶段设立目标责任,注重集体经济发展的过程性和成长性考核。同时要健全体制机制,统筹协调集体经济发展。进一步明确农委、农办、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涉农部门的职权职责,理顺相互之间的关系。赋予农办充分的权力,切实发挥其统筹、协调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作用。建立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方明还提出,要调动一切力量指导服务集体经济发展。政府职能部门应依其职能做好财政、金融、税收、法律、科技等服务。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引领带动作用。
对于破解“人地钱”问题,方明表示,要多渠道保障人才供给,多方式保障产业用地,要用好用足各项乡村产业用地政策法规。要多途径筹集集体经济发展资金。
方明还提出:要积极引导培育,增强集体经济内生动力;要教育引导农民正确处理外部帮扶和自我发展的关系;政府应走出大包大揽,让农村集体经济自主发展和成长。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吴阳
编辑 彭疆 责任编辑 魏孔明
- 上一篇:苏海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
- 下一篇:果满园:学前教育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