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喜亮:深化混合经济改革,要从哪些方面入手
当今世界正在发生着具有历史意义的大变局,在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之际,巩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为混合经济拓宽了发展空间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中央企业重组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20年11月2日中央又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时代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意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双循环”经济新格局,实现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混合经济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我们所说的混合经济,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指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而形成的新式企业,这类组织形式的企业表现为国有资本与多种非国有资本股权构成的公司,这类公司不同于原有的国有企业、国有独子公司或不同国有企业出资构成的股权多样化公司;其二是指纳入国家战略规划中与国有经济相关产业链的非国有经济,如与国有企业配套的非国有资本的企业,以完成国家战略部署项目为己任的企业等等。混合经济将成为我国十四五期间及以后的国家经济结构中的重要形式之一。
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和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科技、国防、安全等领域,服务国家战略目标。对于那些国有经济“有所为”的部分,非国有资本可以通过国有企业的混改参与其中;对那些国有经济“有所不为”的部分,非国有资本便可以积极主动地承接过来;对于那些涉及国家战略安全禁入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领域,非国有经济则必须自觉且严格地遵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成为其产业链的配套部分予以参与。
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中,将会有更多、更重要的领域的国有企业实施混改。国家将进一步推动能源、铁路、电信、公用事业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这些领域也都将有混合经济发展的空间。
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合格主体
2020年10月12日,国务院召开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披露,2013年以来,中央企业推进的混改事项达到了4000项,引进了各类社会资本超过1.5万亿元,按照统计口径,混改企业的户数已经超过了中央企业法人单位的70%以上,上市公司已经成为混改的主要载体。据统计,在中央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中,由于引进社会资本形成的少数股东权益占比由2012年底的将近27%提升到了38%,应该说有了比较明显的进展。中央企业通过产业链、供应链的合作,与广大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协调发展,投资入股超过6000家的非公企业,投资总额也超过了4000亿元,形成了一批高精尖的“隐形冠军”和各领域的龙头企业。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不是“所有制”改革,而是指公司股权的多元化。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是指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制度,而指作为一个“经济体”的资本或说是股权隶属之不同。所谓“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投资多元化的企业,且特指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混合的企业形态,仅仅是企业的股权关系。没有非国有资本参与的股权多元化的公司,从理论上说,并非是混合所有制经济体。
2019年,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下称“《操作指引》”),为中央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系统的操作指南。这有利于中央企业规范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流程,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内涵,以“混资本”促进“改机制”,切实提高中央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夯实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微观基础。
国新办就2021年前三季度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在谈到混改问题时,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说,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不是一混就灵,也不是一混了之,总结起来,关键要做到“三高三同”。“三高”就是指混改企业在选择合作伙伴的过程中,一定要有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三同”就是在混改过程中,一定要同心、同向、同力。做到“三高三同”做到这些,混改才能够真正起到应有的效果。”
非国有资本必须为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而努力
国家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中,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原则,守住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为工作底线,实现激发活力、提高效率的目标,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不仅是指股权构成的多元化,更要有与人类现代文明相适应的价值观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企业制度,就其内涵而言可以概括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本质特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基本组织形式,激励职工实现人生社会价值是文化理念,满足和提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是社会责任,依法规范协调运转、不断创新、高质量发展是基本要求。
参与混改的非国有资本,一方面要深刻理解党中央关于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重大战略部署,另一方面也要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发挥作用,对自身的价值有充分而理性的认识,还必须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致力于推动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作用。非国有资本参与混改必须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在“改”字上下功夫即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这是党中央一贯的要求。非国有经济在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中也应当学会“有所为有所不为”,主动参与到国家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当中,实现与国有经济互促共进的格局。合格的非国有资本可以充分利用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项目合作、产联联盟等组织形式和运营模式,争取与国有经济合作共赢发展。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参与到国有企业的产业链中,便可以形成各类资源禀赋优势的融合集成,非国有企业可以积极探索在国有经济引领中发展的模式、国资民资战略联盟、产业基金、知识产权合作等新兴融合发展模式。
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国有经济与其他经济合作即合作经济的发展打开了广阔的空间。一系列指引政策出台,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国有经济发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等等,这对混合经济改革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原题目:从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理解深化混合经济改革)
来源丨《国企》杂志2021年11月刊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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