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轻工行业选拔赛的通知
中轻联党人〔2025〕9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将于2025年9月在河南省郑州市举办,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将组建轻工行业代表队参加工业设计技术等12个世赛选拔项目。为做好轻工行业代表队的选拔工作,经研究,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将会同轻工相关行业协会及单位举办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轻工行业选拔赛(以下简称轻工行业选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对接世界技能大赛,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引领轻工行业不断提升技能竞赛工作规模和质量,推送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建。建设职业技能领域互学互鉴的交流展示平台,营造全社会尊重技能人才、重视技能人才工作的良好环境,整体推进轻工技能人才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比赛项目
家具制作、精细木工、木工、工业设计技术、时装技术、花艺、平面设计技术、珠宝加工、商品展示技术、数字交互媒体设计、烘焙、糖艺西点制作等12个世赛选拔项目。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5年5月至6月
(二)比赛地点:各项目承办单位所在地
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各比赛项目另行通知。
四、参赛要求
(一)竞赛方式:12个比赛项目全部为单人赛,参赛选手独立完成各赛项的竞赛考核内容。
(二)竞赛标准:参照世界技能大赛各赛项技术说明。
(三)参赛选手
参赛选手身份不限,轻工行业企业职工和各类院校师生,均可报名。要求思想品德优秀,身体健康;具备扎实的基础功和相应的技能水平,具有较强的学习领悟能力、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及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参赛选手应为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业设计技术项目选手为2001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已获得所在省代表资格的选手不能重复报名,以选手身份参加轻工行业选拔赛。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各项目集中考核排名前3名的适龄选手不得参加轻工行业选拔赛。
(五)参加轻工行业选拔赛后获得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总决赛参赛资格的选手,不得参与本省(市、自治区)选拔赛,且无特殊原因不得放弃轻工行业代表队参赛资格,否则取消选手、教练和单位的一切奖励,并取消参加下一届轻工行业选拔赛的参赛资格。
五、奖项设置
(一)各项比赛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比例参照《全国轻工业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国家一类赛获奖比例执行,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二)根据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世赛选拔项目规定名额,择优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总决赛。
有关奖励政策具体内容随各比赛项目技术文件另行通知。
六、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
各参赛队于5月20日17点前将盖章后的表格和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版,一并发邮件至指定邮箱。
(二)联系方式
各比赛项目主办、承办单位具体联系信息(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
1.以企业、院校为单位,自愿参赛,每个独立法人单位每个项目限报1支参赛队。
2.请各参赛单位选手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XXXX赛项轻工行业选拔赛选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并提供选手身份证,个人工作(学习)、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裁判员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XXXX赛项轻工行业选拔赛裁判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并提供裁判员身份证,裁判员证,个人工作、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单位负责统一填写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将报名资料打包发送至对应项目承办单位报名指定邮箱。报名负责单位复核汇总后,提交主办单位备案。
3.各比赛项目相关赛程安排、技术文件和样题,另行公布。
七、参赛费用
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各参赛代表队食宿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八、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仅限一名选手、一名裁判员参赛,不接待观摩交流。
(二)请各参赛选手按照比赛要求,做好参赛准备。
(三)大赛动态及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官网( www.cnlic.org.cn) 和微信公众号(中国轻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轻工行业选拔赛主办、承办单位信息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XXXX赛项轻工行业选拔赛选手信息登记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XXXX赛项轻工行业选拔赛裁判员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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