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支持建设2000个村!四川集中财力支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2024-2028年,计划筹集到村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210.71亿元,支持10000个村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近日,四川省财政厅会同省委农办、农业农村厅印发《四川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筹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上述目标。
《方案》提出,按照“补缺补短、整体推进”两种类型,分类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每年从未建成村中支持建设2000个,2024-2028年共支持建设10000个。“集中财力支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财政资金不撒“胡椒面”,每年重点支持2000个年度任务村,就是要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
财力如何集中?《方案》提出,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资金进行跨级次、跨领域整合协同。具体来说,对标《四川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作推进方案》,把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27个项目纳入筹资方案,项目资金根据各类项目整体规划布局、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分类、分项目明确分配到村比例或额度。
《方案》还对筹资责任进行了明确,根据不同项目管理和资金分配方式,将筹资任务细化对应到具体项目、资金级次、支持环节和推进年度,采取责任包干方式,明确省级主管部门筹资任务。2024年,计划筹集到村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47.54亿元;2024-2028年,计划筹集到村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210.71亿元。
县(市、区)是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方案制定、任务落实、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加强财政资源科学统筹和合理分配,将筹集的财政资金精准投入到年度任务村。
“要确保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方案编得实、项目管得住、资金用得好。”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明确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负面清单,纳入筹资方案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偿还债务等支出;不得用于与环保政策、耕地保护政策、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粮食安全政策等规定相违背的事项。(川观新闻记者 吴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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