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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问题研究

时间:2023-11-28 10:30:11来源:中国集体经济杂志作者:陈新 孙俊杰 点击: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作用十分突出。但是,从发展现状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还存在一定的制约因素,不少合作社没能实现其设立的初衷。想要改变这一现状,应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开发合作社的价值,推动农业合作社向产业化的方向发展,构建合作社品牌,创新合作社发展模式,以充分发挥合作社的作用。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研究;
 

  引言
 

  合作经营,是一种全球化的经济概念与活动。在一八四四年,为了反抗资本主义零售商的盘剥,由英国英格兰罗虚代尔镇二十八名纺织工人,共同创建了英格兰罗虚代尔公平先锋合作社,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联合组织的诞生。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出现至今已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在推动中国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都起到了很大作用。目前,党和政府都对解决"三农"问题、实现乡村全面振兴高度重视,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迎来了新一轮大发展的良机,同时,也要积极应对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矛盾与问题,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发挥其积极作用。
 

  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概况
 

  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户自愿结合、民主管理的、由农户和农户共同经营的、以农户为主体的农户、农户、农户的自愿结合的、民主的经营形式。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传统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点到面,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于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施行后至今,中国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得非常快速,逐步成为农业管理体制创新的有效途径,在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以青岛市为例,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至今,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总量持续增长,合作领域持续扩大,联合层级也持续增加,已产生了土地股份合作、农民资本互助合作、农业生产加工协作企业联合社等多个农业生产联合形式,已形成了政府组织农业生产、公司发挥农业品牌竞争力加工、对接农业龙头企业,进行农产品营销活动的有效载体。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注册的农村专业合作社达到13695家,入社成员432607人,全市农民合作社经营收入达到29.52亿元。同时,青岛市深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四化”创建活动,到2020年底,全市市级以上示范社达853家。
 

  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运行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服务功能。农村专业合作社围绕本地产业发展和优势产品的建设,基本完成了对林果、蔬菜、畜牧、渔业、优质粮油等农业特色生产的区域性合理布局,规范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的农业产业链条也基本形成。村合作组织还向全体农村劳动力提供了政策信息、市场信息、技术信息,还开展了农产品精深加工活动,通过农业产品开发,进行了加工增值。合作社机构通过举办展览会、产品推介会等,将特色商品和产业品牌进行推广,进一步拓展了国内市场,提高了广大农户的收益。有的合作社还申报开展了重点农业工程,促进了农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部分地方还发挥了农村合作机构的引导功能,推进农村种植、养殖保险等。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和基本原则

  (1)组织形式

  组织构成上:主要是以农民主体,包括农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售后服务。
 

  所有制结构上:合作社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劳力和资金上的整合,并由此产生了新型的企业所有制结构。
 

  收益分配上:合作社主要不是以营利为目的,逐步形成新的收入分配制度。
 

  管理机制上:农民合作组织按照农户自主入社、自愿退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的原则,形成了一种新型的民主管理机制。
 

  (2)基本原则

  从农户的经营角度来看,利益分配是中心环节,而“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是其运作的基础。剩余的分配应视成员的出资情况和与合作社的交易量而定。所产生的经营盈余,按一定的股息比例进行分配,以体现合伙经营的原则。一部分按一定的交易量进行分配,以激发社员的积极性,加强合作社的管理。其中一部分按公益金的比例进行分配,以增加合作社的经营规模,弥补损失。
 

  合作社的组成主要以农户为基础, 为会员服务是我们的主要宗旨,追求全体会员利益的最大化。合作社成员可以自由选择,自愿退出,无强制性要求,以追求对会员公平和民主管理。获利部分,一般都是通过农村专业合作社会成员的交易额与收益的一定比率来返还,农村专业合作社必须依法登记注册,并使之取得法人资格。农村专业合作社有权接收、使用和处置其成员的捐款,包括公积金、国家直接援助和其他转移资产。国家保护农民合作社每一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人和单位不得侵犯。农民合作社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政府规章,恪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于二零零六年是月三十一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于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开始实施。二零一七年十二月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进行了修正。该法全文包括总则、设立和登记、成员、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扶持政策、法律责任、附则,共十章七十四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制定与施行,是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历史上的一座重大里程碑,也标志着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步入了依法行政的一个有着特殊历史意义和重要历史意义的重大发展。加强依法建设和发展壮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既能够逐步完善和健全农村生产经营制度,进一步推动农村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户进入市场能力和农产品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可以深入发掘农村内部的增收潜能,促进农村结构调整,提高农业市场的竞争能力,带动广大农户共同增加收入;也可以提高农村农民整体素质,培育新型农户,促进基层民主管理,建设社会主义乡村和谐社会,实现中国农村的全面繁荣。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
 

  近几年,随着国家对“三农”工作的扶持力度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逐年扩大,对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城乡经济融合都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促进了农村的现代化。
 

  (1)农民的经济收入得到切实的改善,使他们的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在生产成本上,通过统一的集中采购,可以有效地减少农户的生产成本。在销售上,农民可以集中少量的供应,形成规模化的供应,让农民的商品卖得更好,而且还可以减少中间商的成本,加快市场的运行,减少交易成本,增加农民的收入。此外,合作社还通过组织农民参与各类农业保险,降低了因自然灾害而带来的损失。合作社成员互惠互利,使农户的生活质量得到极大的改善。
 

  (2)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农业市场经济的发展。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农村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联系农户和市场的重要渠道。和合作社利用各种市场信息、技术服务,有效地提升了农业生产的响应能力。产品的品质,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大部分地区的合作社农产品都是零成本进入超市、超市直接配送到社区的新型营销方式,极大地促进了农产品的流通,促进了乡村经济的蓬勃发展。
 

  (3)切实推动我国农村的近代化。农业专业合作社是促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一体化的重要力量。通过提供更可靠的服务和更具说服力的示范引领,引导广大农户主动转方式、调结构,使农业生产规模达到了一定程度。通过建立统一的生产工艺,统一供应种苗,统一生产资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检验,统一包装,统一组织销售,加速了标准化的进程。通过将合作社延伸到上下游,扩大产业链,促进了农业的融合。同时,各专业合作社还积极与农业科研机构、院校合作,通过科研、技术创新等方式,为农业的近代化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方面

  (1)很多农民对合作社没有正确的认识,不清楚农业合作社的性质,认为加入合作社只是“回归堆”、“合伙”,甚至是“回归集体”时代,害怕失去生产和经营的独立性。
 

  (2)合作社的管理者没有明确的发展思路,缺乏协作意识,没有按照合作社的制度运作,难以组织带领社员及周边农户进行农业生产和市场营销活动;甚至有部分农村小规模民营企业成立联合组织的真正目的,正是为套取国家补贴金和政府专项投资资金。
 

  (3)镇村干部重视度不够,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缺乏正确认识,对合作社的支持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的政策措施来引导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带领广大农户共同致富。
 

  2.运行机制方面

  主要表现为缺乏规范的运行机制,内控形同虚设。一是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尽管成立时有严格的《章程》、明晰的内部分工和健全的管理制度,但执行过程中大都流于形式,停留在字面上。二是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因为受到了某些主客观条件的约束,如受教育水平低、小农意识强、民主意识不强等,内部控制制度薄弱,导致了管理行为的随意性和无序性。三是发展定位不准确,发展思路模糊,农产品加工技术和营销观念欠缺,没有融入市场体系,不利于参与农产品市场竞争。
 

  3.融资贷款方面

  主要表现为缺乏融资支持,发展动力不足。目前,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数量较多,但是普遍规模小,组织水平低,缺乏外部支持。很多地方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支持力度不够,没有实质性的政策扶持和融资贷款政策优惠,而商业银行通常不愿放贷给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常常遇到资金瓶颈,不能有效拓宽业务范围,做大做强。
 

   4.人才支撑方面

  主要表现为严重缺乏经营管理人才,缺乏核心竞争力。人才短缺导致大多数农民合作社管理水平低、科技水平低、服务能力差。虽然大多数农民合作社骨干人员一般都有多年的实践经验,但他们缺乏理论知识和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的能力,合作社里面缺乏能够运营善于管理的专业人员,特别是缺乏能够引领行业发展趋势的产业发展人员。而且由于农民合作社的大部分组成都是小农户,一般都是凭自身累积的经验办事, 不知道如何将行业做大做强,如何开发合作社产品,创建合作社品牌,无法满足现代农业规模化生产的需要。
 

  四、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的对策和建议
 

  1. 加强工作宣传,提高农民认识

  大力推广农村专业合作社法律法规和宣传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成果,进一步消除农民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模糊认识,促进广大农民新型合作的观念和意识,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作用,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积极支持和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监督。
 

  2. 完善组织架构,明确权利义务

  完善合作社制度,引导合作社健康合理发展。在完善的基础上,要注重组织和运作工作。第一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管理决策、财务管理、激励制度等。处理服务/利润比率、经营风险分摊比例与利润分担。第二,发展多样化的合作社,进一步充分发挥农业中介、农村人才的作用,积极引导那些具有一定分销途径、一定成熟的产品生产加工技能和具有一定经营能力,以及具备一定市场开拓能力的人员牵头联系农户成立合作社。第三,加强合作社的自我保护能力。各专业合作社应拓宽筹资渠道,增加自身资源,充分利用各级党委、政府的相关扶持政策,依法协调民间资金的使用。
 

  3.创新投资机制,实现发展和增长

  (1) 创新成员发展机制,提高生产者成员规模。成员联合是合作社的一个自然特征:农民成员的数量与合作社的存在价值成正比,即农民成员越多,其存在价值越大,对社会的影响越大。将农民与合作社联系起来是合作社发展的基本先决条件。以普通农民和大型专业家庭为重点,积极动员和欢迎周边生产的生产商、经营者和服务商扩大生产群体。为了确保新招募成员的质量和适应性,必须充分理解自愿加入的原则并将其应用于合作社,必须根据合作社的实际生产和活动确定加入章程的基本条件和程序。
 

  (2)建立土地利用集聚机制,完善土地利用管理。“土地是财富之母。”没有一定程度的土地利用,就没有发展和增长的基础。努力打造核心基地,以成员自主经营土地为紧密联系基地,以非成员自主经营土地为辐射带动基地,努力创造一个更加多元化、规模化的经营模式。
 

  (3)我们主张鼓励全体成员增加资金投入,增强合作社的归属感,支持骨干成员依法参股,扩大职工骨干成为合作社的精英力量和骨干管理者,促使他们努力扩大成员的资本贡献。激活信贷融资机制,充分利用农业金融机构的政策支持,采取个人贷款、担保贷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产权交易后实现市场化投资,增加农村信用社资产规模。
 

  (4)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能力
 

  4.做好产前准备服务

  (1)主要包括租金、资本流动和农业原材料供应。加强农业物资采购合作,采取自筹资金等灵活方式,优化农药、化肥、饲料、种子、苗木等农业物资的统一供应确保及时分发给成员和农民。加强对成员的土地流转服务,鼓励和帮助成员扩大生产规模,同时安排所有员工的生产和经营计划。加强成员间的信用合作,鼓励成员合作社通过共同基金设立互助专项基金,并向成员发放短期营运资金通过与成员的共同合作、保证等,提高成员开展生产活动和正常经营的能力。
 

  (2) 做好生产服务工作

  重点从会员企业、农产品经营的各个环节,全面了解专业服务。同时,针对部分合作产品的生产,因地制宜,发展育苗、机耕播种、施肥、植保、防病治病排灌、收获机烘干等服务,灵活运用全套服务或菜单式的工作方法,注重形成一条龙服务,通过服务促进生产成员组织、合作与发展.结合产品生产的技术特点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的需要,在科研院所的帮助下,加强农业技术部门合作社等专业技术力量,加强对成员的技能培训和推广服务,确保生产过程达到技术标准。结合实践,探索发展自主、外包、定点等多种农机维修服务方式。
 

  (3) 做好售后服务

  主要是为了实现服务人员的劳动价值,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购销支持机制。为了确保货物不在成员的手里积压或变质,必须在成员交付货物,并在市场上完成销售后及时支付购买款。充分利用合作、直销市场、零售店、农业、超级对接、网络营销等优势,努力开发和建立全方位的销售渠道。实施市场细分、层次化、选择性、集中化营销的方式。
 

  (4)加强文化建设,增强凝聚合力

  不断加强合作社的文化建设,使成员能够不断发展相互合作的精神,形成团结、自治和民主的合作社文化。一是合作组织的经营管理者必须要有奉献精神,真心诚意为社员服务,全体成员和全体管理人员才能团结在一起,形成全体成员的共同力量。二是加强对社员的技术培训,交流农业管理和市场营销经验,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举办农业技术培训交流活动,以提升农民专业知识和技术。三是合作社可以组织所有成员参加新年庆祝、体育、竞赛、艺术表演、视察和其他活动,改善社员的文化生活质量,形成和谐向上的良好氛围。
 

  五、新时代创新性发展
 

  1.建立农民合作社与消费者的信任关系

  诚信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合作发展必须考虑诚信的作用。诚信是消费者与合作社之间的第一座桥梁。公平治理和发展是确保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关键因素。只有诚信才能保证合作产品在市场上得到认可。特别是一些绿色农产品不仅质量高,而且价格还高,如果消费者缺乏信心和支持,这样,消费者就会直接影响绿色农产品销售,也不会为农产品体系的有效发展做出贡献,因此,我们必须处理消费者与合作社之间的关系,并在消费者和合作社之间树立良好信誉。只有保证农产品质量达到一定水平,才能顺利发展。一旦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质量控制就不容忽视。农产品的生产必须有详细的信息,即必须告知消费者生产时间、耐用性等。消费者可以通过标签、二维码等了解有关农产品的信息。对于生产工艺问题,企业通过合作就可以形成一个反馈渠道,或者可以直接邀请消费者监督和访问。从而帮助企业维护正常的消费秩序和良好生产秩序,进而建立有利于联合品牌,促进与合作伙伴的关系稳定发展的持续合作。
 

  2.实施农民合作社品牌战略

  品牌效应非常明显它来自人们对产品和服务的认可。它是人们对合作社的信任和态度,是公司的无形财产合作旨在促进合作社的发展,我们需要品牌支持。合作社可以协助农业合作社实现系统管理,增强竞争力。维护市场价值平衡,改善农产品质量。资金、技术和规模品牌,增加了对合作市场的认知度和对商品的认知度。同时合作社也应该进行商品创新工作,以适应消费者的个性化、新颖性消费需要。例如,在株洲的合作社就可积极引进大黄桃、文公枇杷、荆州杨梅等国际品牌。合作社应参加展览,并利用摊位展示其典型产品。合作社可定期采取具体措施提高市场知名度。合作社要做好品牌维护管理工作,提高品牌知识和理念,做好正面宣传,迅速消除商标侵权和商业损害的准备工作。

  3.利用互联网创新农民合作社运营模式

  在这个飞速发展的网络时代,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在线技术提高服务水平、管理水平和生产能力,创新运营模式。
 

  (1)生产精准化

  采用各种传感器实现对温度、湿度、土壤等指标的监测并传输到物联网平台,平台系统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做出决策,并将指令传输到自动化操作系统,实现生产的精准化、自动化。
 

  (2)服务平台化

  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合作社成员可以在管理平台获取业务信息、财务收支情况等资料,也可登记反馈各项工作,实现合作社各项工作的智能化管理。同时,将信息服务、培训服务、宣传推介、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信贷服务纳入服务平台,有针对性地服务合作社成员,解决社员们的难题。
 

  (3)销售多样化

  近两年来,短视频平台比如快手、抖音等崛起是非常迅速的,很多人就依靠这些新媒体创造了一个个销售奇迹,从而改变了命运。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传播优势,在各类平台建立多元化的营销体系,实现更大的经济效益。
 

  六、结语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使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迎来了新一轮经济发展机遇。我们相信,通过发挥合作社发展的内在动力,优化制度和人才供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将取得新的突破,迎来新的“黄金时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历史定位,不仅是引导农民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主体,而且是发展壮大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新主体,为我国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带来了新的活力和新的动能。
 

  因此,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农民的创新精神,尊重实践规律,协调各方,及时给予制度回应和政策指导,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使之成为社会主义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和重要力量,早日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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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单位:1.陈    新    青岛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孙俊杰    青岛市即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来  源:《中国集体经济》杂志2023年第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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